問題詳情

5 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利,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被害人可以向那一機關聲請保護令?
(A) 法院
(B) 警察局
(C) 各縣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D) 行政院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9394
統計:A(899),B(29),C(13),D(1),E(0)

用户評論

Ya-Ting Chang】評論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10 條分權則是一個組織的整體面,其針對的係組織單位。分權會影響組織結構。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護令之聲請、撤銷、變更、延長及抗告,均免徵裁判費,並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三第四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