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 Chang】評論
補其他選項: A法定最高額三千元以下第 19 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 B罰鍰最高額→法定罰鍰最高額第 18 條I 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II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III依本法規定減輕處罰時,裁處之罰鍰不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二分之一,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二分之一;同時有免除處罰之規定者,不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三分之一,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三分之一。但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IV其他種類行政罰,其處罰定有期間者,準用前項之規定。C法定罰鍰最高額1/3→1/2
【上原亞衣元気彈2.0】評論
7F 好強~
【李銘】評論
7F解釋簡單明瞭,感謝
【df0056】評論
推七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