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司法院釋字第 382 號解釋,各級學校依校規對學生所為之退學處分,係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利之侵犯?
(A)人身自由權
(B)受教育權
(C)平等權
(D)財產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93407
統計:A(7),B(2712),C(7),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司法機關

用户評論

林泓泰】評論

釋字第382號: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

112監所備取、明年正取】評論

釋字第382號: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

小約翰可汗】評論

釋字第382號: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