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 Gether Ke】評論
(B)特教法施行細則 第10條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其餘在學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前項計畫,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一次。
【小蛹】評論
B:是開學前,而不是開學前一個月。
【努力再努力】評論
A選項 該法條已廢除
【107正取二謝謝阿!!就】評論
(C)特教法 第 21 條對學生鑑定、安置及輔導如有爭議,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得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主管機關應提供申訴服務。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及其他學習權益事項受損時,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得向學校提出申訴,學校應提供申訴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