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嘉文】評論
看到"強迫"二字,立刻聯想到"德國"。
【我要當老師】評論
[德國] 最早實施強迫入學威廉二世,在1763年頒布普魯士鄉村學校法,規定5歲至13歲是強迫就學年限,家長要送子女入學,當地警察要處理學童入學事宜,違者家長處以罰款。(陳嘉陽教育概論P.84)[英國] 最晚實施強迫入學1833年國會同意撥款予宗教團體以改善教育設施1839年設置樞密院教育委員會1858-1868組成專責委員會調查教育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