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ist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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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依民法第九百六十七條規定:「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直系血親"卑"親屬:你的小孩、孫子、曾孫等。直系血親"尊"親屬: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