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依民法之規定,關於遺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如為公證遺囑,應指定2人以上之見證人
(B)如為代筆遺囑,需有2人以上見證人,始生效力
(C)如為密封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自行書寫,不得由他人代為繕寫
(D)如為自書遺囑,遺囑人自己書寫全文後,不須記明年月日,親自簽名即生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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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國考分母】評論

(A)如為公證遺囑,應指定2人以上之見證★ ...

Edgard律師路邁進!】評論

答案法條依據A.1191條公證遺囑,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