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照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得就其地方稅原規定稅率上限,於多少百分比範圍內,予以調高,訂定徵收率?
(A)10%
(B)20%
(C)30%
(D)4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3456
統計:A(25),B(20),C(388),D(9),E(0)

用户評論

Ben Hu】評論

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

許雅玲】評論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除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外,得就其地方稅原規定稅率(額)上限,於百分之三十範圍內,予以調高,訂定徵收率(額)。但原規定稅率為累進稅率者,各級距稅率應同時調高,級距數目不得變更。前項稅率(額)調整實施後,除因中央原規定稅率(額)上限調整而隨之調整外,二年內不得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