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據凱頓夫婦(G. E. Caiden & N. J. Caiden)的分析,貪污是指一個人為了私己的金錢利得或地位獲取,悖離了公共角色的正式職務相關規則,這是從那一取向界定貪污?
(A)公共利益取向
(B)公共職責取向
(C)市場取向
(D)個人利益取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792
統計:A(537),B(2085),C(26),D(170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組織」的「悖離倫理」( 不倫理 ) 的「情形」

用户評論

Vivin Wu】評論

依據凱頓夫婦的分析,貪污可就下列分類說明:一、就公共利益而言─貪污係指有權的行政官員去獲取不法的金錢和其他報酬,甚至為那些提供報酬者施惠而採取行動,以致危及了大眾的利益。二、就公共職責而言─貪污是指一個人為了私己(個人本身、親近家屬或派系)金錢利得或地位獲取,悖離了公共角色的正式職責或相關規則。三、就市場取向而言─貪污涉及將法定的訂價模式改為自由市場的模式,或為個人或團體所採用「超法律制度」(extra-legal institution),俾便在官僚體制行動上獲取影響力量。

易君博】評論

D是亂寫的誘惑選項XD

derek801204】評論

就象牙塔啊 沒實務經驗 譬如老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