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對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行政罰之行為人,行政機關得採取何種處置?
(A)製作書面紀錄
(B)沒收其財產
(C)向法院為羈押之聲請
(D)為保存證據之措施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適中0.55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行政罰法第 34 條 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

CUC】評論

行政罰法第 34 條行政機關...

113】評論

行政罰法第 34 條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得為下列之處置:一、即時制止其行為。二、製作書面紀錄。 (A)三、為保全證據之措施。遇有抗拒保全證據之行為且情況急迫者,得使用強制力排除其抗拒。 (D)四、確認其身分。其拒絕或規避身分之查證,經勸導無效,致確實無法辨認其身分且情況急迫者,得令其隨同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其不隨同到指定處所接受身分查證者,得會同警察人員強制為之。前項強制,不得逾越保全證據或確認身分目的之必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