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 護理機構僱用非護理科系畢業人員執行護理業務,依護理人員法第 29 條規定,下列懲處何者正確?
(A)機構負責人須接受輔導教育 40 小時
(B)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C)永久廢止該護理機構之開業執照
(D)吊扣機構負責人護理人員證書二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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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111/08/31應屆考上】評論
護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開業執照: 一、容留未具護理人員資格者擅自執行護理業務。 二、從事有傷風化或危害人體健康等不正當業務。 三、超收費用經查屬實,而未依限將超收部分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