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亨利】評論
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89 條規定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排煙室之排煙設備,依下列規定選擇設置:一、設置直接面向戶外之窗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在排煙時窗戶與煙接觸部分使用不燃材料。(二)窗戶有效開口面積位於天花板高度二分之一以上之範圍內。(三)窗戶之有效開口面積在二平方公尺以上。但特別安全梯排煙室與緊急昇降機間兼用時(以下簡稱兼用),應在三平方公尺以上。(四)前目平時關閉之窗戶設手動開關裝置,其操作部分設於距離樓地板面八十公分以上一百五十公分以下之牆面,並標示簡易之操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