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針對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
(B)設置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C)周圍 2 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
(D)設有警戒標示及一般型緊急照明設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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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hin】評論

(D)設有警戒標示及一般.....看完整...

林裕唐】評論

法規名稱: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

Szu Chieh Hua】評論

第 70 條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有警戒標示及防爆型緊急照明設備。二、設置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四、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屋簷並應距離地面二點五公尺以上。五、保持攝氏四十度以下之溫度;容器並應防止日光之直射。六、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應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且不可重疊堆放。灌氣容器並應採取防止因容器之翻倒、掉落引起衝擊或損傷附屬之閥等措施。七、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八、周圍二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但儲存場所牆壁以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