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有下列何項因素之正當理由,不在此限?
(A)宗教
(B)身心障礙
(C)工會
(D)績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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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qx2357】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10Ⅰ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屋哩】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0 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雇主不得以降低其他受僱者薪資之方式,規避前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