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五、何謂脫軌係數? 

值一般標準為何?超過標準有何不良影響?(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0855
統計:A(4452),B(566),C(319),D(1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聲請保護令

用户評論

【用戶】熊愛莉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   第 15 條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請。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其效力。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5 依據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 條之規定,通常保護令的效力期限為:(A)有效期間一年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B)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C)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六個月以下(D)有效期間一年以下,不可聲請延長修改成為45 依據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 條之規定,通常保護令的效力期限為:(A)有效期間二年以下、不限次數、延長二年 (B)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C)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六個月以下(D)有效期間一年以下,不可聲請延長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民國 102 年行政院會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延長民事通常保護令效期,並放寬延長聲請之次數限制。下列有關民事保護令之敘述,何者正確? (A)民事保護令目的是禁止對加害人實施不法侵害行為 (B)法官審理通常保護令案件時,無須通知相對人到庭 (C)暫時保護令以書面聲請,法院可不經由審理即核發 (D)被害人自己聲請緊急保護令,非上班時間亦可核發公民- 103年 - 103年 公務人員 初等考試(其他類科)#14018答案:C(A)民事保護令目的是禁止對『被』害人實施不法侵害行為 ---(家暴法14條)(B)法官審理通常保護令案件時,『須』通知相對人到庭(C)暫時保護令以書面聲請,法院可不經由審理即核發 ---OK (家暴法12、...

【用戶】我是小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  家庭暴力s15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沒有次數限制  被害人家庭不溫暖-.-)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延長】。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請。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