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設置,是為了防止公職人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或機會以圖利其本人或關係人,下列何者不在該法之關係人所界定的範圍內?
(A)公職人員之配偶
(B)公職人員共同生活之家屬
(C)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D)公職人員之配偶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5455
統計:A(0),B(2),C(6),D(3),E(0)
用户評論
【snoopy75smb】評論
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界定內)。二親等以內親屬(界定內)。二親等以內親屬信託財產之受託人(界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