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en Lien Li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價值澄清法是瑞斯(L. E. Raths)於1957年在美國紐約大學任教時所創導。其主要目的是在協助兒童察覺自己和他人的價值,並由此建立自己的價值體系。 價值形成的過程 價值澄清法注重價值形成的過程,價值形成的過程(Process of Valuing)可說是價值澄清法的核心。價值澄清論者認為當任何信念、態度或其他價值要成為個人價值時,必須根據三項步驟,七個規準,否則就不是真正的個人價值。 一、選擇(choosing) (一)自由的選擇 (二)從不同的途徑中選擇 (三)經過考慮後才選擇 二、珍視(prizing) (四)重視與珍惜自己的選擇 (五)公開表示自己的選擇 三、行動(acting) (六)根據自己的選擇採取行動 (七)重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