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下列行政處分何者得撤銷?
(A) 未表明處分機關之行政處分
(B) 許可違法之賭博
(C) 對已死亡之人作成之行政處分
(D) 未明確敘明違法事證所為之裁罰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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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回應6F法務部給的函釋是 要如同寫在額頭上這樣明顯的錯誤 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用以補充前六款所未及涵蓋之無效情形。而行政處分是否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並非依當事人之主觀見解,亦非依受法律專業訓練者之認識能力判斷,而係依一般具有合理判斷能力者之認識能力決定之,其簡易之標準即係普通社會一般人一望即知其瑕疵為判斷標準。故而,縱行政處分係屬違法,若該瑕疵並非任何人所一望即知,則非屬上開行政程序法第 111 條第 7 款所稱有重大明顯瑕疵之無效行政處分,該瑕疵須「如同寫在額頭上」,任何人一...

【用戶】w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補充口訣1.  行政程序法§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