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甲醫師因業務上不正當行為,經醫師懲戒委員會廢止其執業執照,甲不服提出覆審後,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亦維持廢止執業執照之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醫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法院終局判決,故甲不得聲明不服
(B)醫師覆審委員會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訴願決定,故甲得提起行政訴訟
(C)醫師覆審委員會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行政處分,故甲得提起訴願
(D)醫師覆審委員會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行政執行措施,故甲得聲明異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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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最佳姐】評論

依釋字295號解釋:不服會計師懲戒覆審決議,此覆審乃相當於訴願程序,不服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醫師不服主管行政機關之懲戒.....

葉沛澄】評論

2、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而言(1)、律師比較特殊(釋字378號):律師不服司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相當高等法院之判決)----->向司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起「覆審」(相當最高法院終審判決)(2)、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釋字295號):不服各主管行政機關之懲戒(停業、撤照)之行政處分,向懲戒之原主管機關(如會計師向財政部、醫師向衛福部)提起「覆審」之救濟(此覆審乃相當於訴願程序)----->不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取自林清老師臉書

虎虎生風】評論

2、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而言(1)、律師比較特殊(釋字378號):律師不服司法院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相當高等法院之判決)----->向司法院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提起「覆審」(相當最高法院終審判決)(2)、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