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第 35-2 條配偶相互贈與★★★...
【用戶】Rosalin4905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35-2 條平權條例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土地稅法 EN第 28 條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