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不包括:
(A)滯納金
(B)怠金
(C)利息
(D)代金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18,B:56,C:225,D:343,E:0

難度:適中

用户評論

李儒儒(五榜達成)】評論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

Jamie】評論

代金係義務人未履行義務時,對義務人課徵金...

黃星星112/113初等錄】評論

這題有爭議,(A)、(B)、(C)固然為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2所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然依李建良老師的看法,(D)選項代金亦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李建良老師認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可分為:1.公課:所謂公課者,乃國家基於一定財政上之目的,依據公法之規定課與人民之金錢給付義務,可分為以下四種:(1)稅捐(2)規費(3)受益費(4)特別公課:指基於特殊目的而對某特定集體義務人課徵之費用,非以滿足國家財政上之一般需要為目的,例空氣汙染防制費(NO.426、空氣汙染防制法§16)、公司僱用了一定人數以上員工而未進用一定人數之身心障礙者所繳納的差額補助費(另參NO.719可得知差額補助費即是指代金)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43)。2.罰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