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沛淯】評論
第四十二條(地方營民營鐵路分配盈餘之限制)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非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折舊後,不得分配盈餘;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五時,其超過額之全數,應用以擴充或改良設備。但依政府獎勵民間投資法令公告徵求民間參與鐵路建設之興建、營運而受獎勵之民營鐵路機構,其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折舊後之盈餘分配,不受百分之二十五之限制。
【lin】評論
還是c應該錯在,攤提折舊25%?
【機會不嫌晚~加油】評論
我也覺得應該錯在,攤提折舊25%
【李逍遙】評論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之會計制度,下列陳述何者有誤? (C)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百分之二十五折舊後,得分配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