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任期為何?
(A)不逾二年,得連任一次
(B)不逾三年,得連任一次
(C)不逾二年,得連選連任
(D)不逾三年,得連選連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3189
統計:A(175),B(277),C(745),D(208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司法、公司法第128條、無限公司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195 條董事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連選連任。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但主管機關得依職權限期令公司改選;屆期仍不改選者,自限期屆滿時,當然解任。

【用戶】Chiung Yu Hua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董事會有三個字~所以董事任期不得逾三年~又因為公司需要隨時有董事長在~所以得連選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