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再審之敘述,何者正確?
(A)聲請後,不得撤回
(B)應向最高法院提起
(C)應停止刑罰執行
(D)得為被告不利益提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4429
統計:A(74),B(155),C(119),D(1209),E(0)

用户評論

龍共君】評論

修正(A)刑訴第431條:再審之聲請,於再審判決前,得撤回之。修正(B)刑訴第426條:聲請再審,由判決之原審法院管轄。修正(C)刑訴第430條: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但管轄法院之檢察官於再審之裁定前,得命停止。

貼貼樂 ( ̄︶ ̄)↗】評論

(C)應停止刑罰執行 X刑事訴訟法 第430條 (聲請再審之效力)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但管轄法院之檢察官於再審之裁定前,得命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