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強迫入學條例第 9 條經警告並限期入學,仍不遵行者,由鄉 (鎮、市、區) 公所處一百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入學;如未遵限入學,得繼續處罰至入學為止。
【Jia Hui】評論
看到100元都笑了= =
【Tgvap Ap】評論
一學年200天也才兩萬
【邱顯皓】評論
相信我,對於那些很窮的家庭公所連罰都不會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