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芳】評論
19 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相關法律規定,甲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得向乙進行國情報告。關於 甲、乙的職權及其運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憲法增修條文 第2條 第4項(甲)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15-1 條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乙)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A)甲係由乙直接任命之(X)(乙)立法院的立委由人民選出代議士,非(甲)總統可直接任命。(B)甲可對乙提出覆議案(X)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 第2項第2款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
【孫芝穎】評論
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行政院經總統核可覆議立法院立法院可對總統提出彈劾案立法院對行政院提出倒閣案
【smile】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 第四項總統(...
【添丁】評論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及其內閣提出不信任案,要求總辭之權力。學理上又稱「不信任投票」。此制為內閣制之核心要素。民國86年修憲時,增修條文賦予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之權力,正式引進「倒閣權」制度。所以對行政院院長及其內閣提出不信任案也稱作"倒閣閣"XDDDDD
【我要考中】評論
我國於民國 35 年制定憲法,而後★★★ 80 ...
【Blue Chip】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4條第7項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15-2 條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總統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行政院依左列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