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夠用功,要再努力】評論
縣政府「所屬」各機關之行政處分@@
【林廷英】評論
關鍵字:縣政府“所屬”機關,例如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其是要向臺中市政府提起訴願
【邦】評論
訴願法第 4 條訴願之管轄如左:n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n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n 訴願。n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n 署提起訴願。n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n 。n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n 提起訴願。n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n 、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n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n 願。n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