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評論
vs.執行法第41條之「應以金錢為之」
【壹貳參】評論
國賠法 第 7 條 (賠償之方法: 先金錢,後回復原狀, 與民法不同)I.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死都不販售!阿想撈錢,甲】評論
24題與22題相互應,出題者有佛心,考生做到這題應該會回去看一下22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