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有關公告的撰寫原則,何者有誤?
(A) 宜使用通俗、淺顯易懂的語體文撰寫
(B) 必頇加註標點符號
(C) 內容應詳盡敘述會商研議的過程
(D) 在機關布告欄張貼的公告,必頇蓋用機關印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6569
統計:A(392),B(85),C(4416),D(88),E(0)

用户評論

【用戶】limian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公告結構:主旨、依據、公告事項(或說明)可用主旨一段說明者,勿再分兩、三段。所以要盡量簡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