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捐助一定「財產」為組成基礎,具公益性質,且財產須為特定目的之使用的志願結社,稱之為:
(A)營利社團法人
(B)公益社團法人
(C)財團法人
(D)社會團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5641
統計:A(6),B(81),C(363),D(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社團法人:以"人"為中心;財團法人:以"財產"為之中心

用户評論

阿四】評論

社團法人:以"人"為集合體中心,又分「營利社團法人」及「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以"財產"為集合體之中心,只分為「公益財團法人」.

Tw Doll】評論

依據民法的規定(1)以「人」為組成基礎的組織,稱為「社團法人」。 其中以營利為目的的團體稱為「營利社團法人」, 例如:公司;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團體稱為「公益社團法人」,例如:扶輪社、獅子會等。 (2) 以「財」為組成基礎的組織,稱為「財團法人」。 此種組織具有公益性質、有特定目的,以捐助財產 為基礎,董事會為其執行機構,例如:基金會、私 立學校、紀念醫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