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甲工廠違法排放廢水,污染鄰近魚塭水質。不久,乙所有魚塭內之魚群暴斃。經 3 日後,乙始知其魚群暴斃之事。再過 2週,乙始知魚群暴斃係因甲工廠排放廢水所致。於此情形,乙對甲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應自何時起算 2 年之消滅時效期間?
(A)甲工廠排放廢水之時
(B)乙之魚群暴斃之時
(C)乙知其魚群暴斃之時
(D)乙知其魚群暴斃係因甲工廠排放廢水所致之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2556
統計:A(24),B(30),C(68),D(1130),E(0)

用户評論

【用戶】YSR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97條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用戶】number1009620

【年級】

【評論內容】樓上謝謝 我懂了

【用戶】莊文政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97條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