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下列何者非憲法本文直接規定之人民義務?
(A)納稅
(B)服兵役
(C)受國民教育
(D)繳納健保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0983
統計:A(71),B(89),C(119),D(9336),E(0)

用户評論

【用戶】井底之蛙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五項:「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用戶】井底之蛙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472號 解釋文: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分別定有明文。又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復為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五項所明定。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九日公布、八十四年三月一日施行之全民健康保險法即為實現上開憲法規定而制定。該法第十一條之一、第六十九條之一及第八十七條有關強制納保、繳納保費,係基於社會互助、危險分攤及公共利益之考量,符合憲法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之意旨;同法第三十條有關加徵滯納金之規定,則係促使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履行其繳納保費義務之必要手段。全民健康保險法上開條文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亦無牴觸。惟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