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昆】評論
參選村里長、鄉鎮市區代表、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立法委員,得年滿23歲。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第24條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宋*慧】評論
參選鄉鎮市區長,得年滿26歲。 參選直轄市長、縣市長,得年滿30歲。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要是考到監察委員35歲就太惡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