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評論
(B)民法§26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力負擔義務之能力。
【NaNa-加油!明年106】評論
A民法§27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B民法§26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力負擔義務之能力。C民法§35法人之財產不能清償債務時,董事應即向法院聲請破產。D民法§37法人解散後,其財產之清算,由董事為之。但其章程有特別規定,或總會另有決議者,不在此限。
【張涵硯】評論
(B)法人之董事會亦為得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權利主體 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