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如虎添「一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3322
統計:A(330),B(222),C(814),D(7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舉證責任、舉證責任、給付、確認、形成之訴之舉證責任

用户評論

【用戶】Michael Chu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A)票據為無因證券,因此於執票人請求給付票款時,並不負有證明給付原因之責(B)我國現行法對於舉證責任之分配,學說通說認為係採「法律要件分類說中的特別要件說(規範說)」。本題之訴訟標的為「甲對乙之票款給付請求權」,故對於票據為真正,是乙所簽發等票款給付請求權要件事實應負擔舉證責任(C)乙於訴訟中抗辯該支票乃他人偽造,即對票據是否為真正有所爭執。乙此等陳述與甲訴訟標的的法律關係所主張「票據為真正」之要件事實互不兩立,故乙之該等陳述為「附理由否認」,而附理由否認非屬權利障礙、消滅、排除之事由,故不影響舉證責任之分配(D)罹於時效為權利障礙、消滅、排除之事由,主張權利不存在之人,應負舉證責任=============典亮P.786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這題一直搞不太清楚該怎麼解...在反覆錯了幾遍又看了幾遍摩友們的分享,突然能理解了。在此分享一下我的見解,希望能幫上被這題困惑著的摩友。首先關於舉證責任分配的問題,很簡單,就是「這個原因對誰有利,誰就要舉證。」這個道理相信每個人都知道,但看到題目總是會被弄得霧煞煞。沒關係,我們還是把這個道理放在選項裡一個一個看。Q:甲起訴請求乙給付票款,乙於訴訟中抗辯該支票乃他人偽造,且已罹於時效。問:下列舉證責任分配何者有誤? (A)甲不負證明關於給付之原因之責任 (O)基於票據無因性,也就是我只要持有這張票據(不須說明原因),就能跟你請求票款,所以A正確。(B)甲應就該支票係乙簽發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O)基於A選項,既然不用...

【用戶】Vit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17F超清晰解析  感謝!!!!「這個原因對誰有利,誰就要舉證。」

【用戶】Shen Y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票款訴訟-票據權利人對原因關係不負舉證責任(最高法院105年度台簡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要旨)票據真實之舉證責任:支票本身是否真實,即是否為發票人所做成,即應由支票執票人負證明之責(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1659號民事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