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我國九十三年修正的<原住民族教育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原住民中小學教師聘用無任何優待規定
(B)在中央層級的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C)原住民中小學須辦理學生寄宿時,其住宿及伙食費用,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補助
(D)原住民族教育預算之比例不得少於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預算總額之百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7311
統計:A(11),B(251),C(71),D(76),E(0)

用户評論

Peggy Wu】評論

抱歉~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如下第 6 條 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設立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負責諮詢、審議民族教育政策事項。前項委員會由教師、家長、專家學者組成,其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並應兼顧族群比例;其設置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中央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應與地方政府定期辦理聯繫會報。第 7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設立直轄市、縣 (市) 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負責諮詢、審議地方民族教育事項。前項委員會成員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其設置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定之。第 9 條 中央政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其比率合計不得少於...

聖宏】評論

大力的感謝啦~~~

s】評論

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預算總額之百分之一點九(103年1月29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