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 Wu】評論
抱歉~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如下第 6 條 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設立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負責諮詢、審議民族教育政策事項。前項委員會由教師、家長、專家學者組成,其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並應兼顧族群比例;其設置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中央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應與地方政府定期辦理聯繫會報。第 7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設立直轄市、縣 (市) 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負責諮詢、審議地方民族教育事項。前項委員會成員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其設置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定之。第 9 條 中央政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其比率合計不得少於...
【聖宏】評論
大力的感謝啦~~~
【s】評論
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預算總額之百分之一點九(103年1月29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