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評量工具名稱 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 目的 評估嬰幼兒在認知、語言、動作、社會、自理能力等發展狀況及行為特性之發展測驗。 評量工具性質 個別測驗 適用對象 學前兒童(一般或發展遲緩幼兒) 適用階段 學前 適用年齡 3個月至71個月 施測方式 個別施測 施測時間 視嬰幼兒年齡及情況而定,平均約需40-90分鐘 常模範圍 全國性 常模類型 年齡分數、Z分數、百分等級、發展商數 內容敘述 本測驗適用於台灣地區年齡在3個月至71個月一般或發展遲緩的嬰幼兒,用以評估嬰幼兒在認知、語言、動作、社會、自理等五大發展能力及行為特性狀況。本套測驗具篩選和診斷兩種題本:篩選題本共87題,可用來初步決定嬰幼兒是否有疑似...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俞含 葉】評論
依選項解讀,施測者無須受訓即可進行施測,但評量人員須根據指導手冊之規定施測。
【廖羿淳】評論
C選項:「需受訓後方可施測」,若依最佳解表格看:〔篩選〕C級:評量人員資格不受限制,但需根據指導手冊之規定施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