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歐】評論
各縣市鑑輔會或許不一樣,以下以桃園為例:1.小一學生學完注音符號之後一樣可以送學障鑑定,不過除非學生有明顯學障特質,不然不會那麼早給孩子身分。2.學障證明只有國三才會發證,國三以下都是由教育局列冊輔導。
【陳立廷】評論
求各位老師解惑,那可早期發現學障
【熊大(106上榜感謝阿板】評論
回8樓發證=應該是指鑑輔會發的學障證明...
【彤】評論
學習障礙的鑑定標準(一)確定智力正常(二)排除其它障礙及環境因素(三)學業成績顯著低下在聽、說、讀、寫、算等能力或國語、數學等主要學科之一,其學習成績明顯低下者。在學前階段沒有教國語數學,所以不太可能鑑定出來學障,畢竟沒有學習的問題。(四)確定內在能力顯著差異標準(五)基本心理能力顯著問題(六)確定學生需要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