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評論
第 22 條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欣】評論
第 22 條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艾雅亞】評論
§22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
【艾雅亞】評論
§22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
【otani】評論
第 22 條★★★★★★,...
【欣】評論
第 22 條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