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1.依票據法規定,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者,支票之執票人,應於發票日後多久內,為付款之提示?
(A)七日
(B)十五日
(C)一個月
(D)二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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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丁子】評論

票據法第130條,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一、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 (市) 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二、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 (市) 區內者,發票日後十五日內。三、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者,發票日後二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