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0.銀行申報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如逾期未補足資本,金管會應如何處理?
(A)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
(B)派員輔導或限期改善
(C)指定監管或限期改善
(D)限期改善或派員監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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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丁子】評論

銀行法第64條,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銀行,應於三個月內,限期命其補足資本;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

劉軒均】評論

銀行法第64條 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銀行,應於三個月內,限期命其補足資本;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