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做對的事】評論
二十四、零用金係因應緊急及各項零星支付而設置,各機關零用金用以支付在一定金額以下之經費支出;其作業程序如下:(一)零用金之申請:年度開始,各機關出納管理單位為應緊急及零星支用,應參酌實際情形在國庫主管機關或權責單位核定零用金額度內,簽會會計單位並奉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提取定額現金,備作零星支用。 (二)各業務承辦單位因業務需要,得經其單位主管及主辦出納或其授權人核准,向出納管理人員借款備付 零用,惟應自借款當日起算三日內檢附支出憑證辦理核銷。
【張洺慈】評論
3出納管理-6零用金-零用金作業程序
【閃亮亮】評論
出納管理手冊第24點(二)各業務承辦單位因業務需要,得經其單位主管及主辦出納或其授權人核准,向出納管理人員借款備付,惟應自借款當日起算三日內檢附支出憑證辦理核銷;情況特殊無法及時辦理核銷者,應敘明具體事由並訂定核銷期限,依分層負責程序簽准後依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