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彥任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第一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1.罪刑明確性,即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均須明確2.禁止溯及既往3.禁止類推適用,但有利行為人則可4.禁止以習慣法作為可罰性基礎
【用戶】Jie Hsieh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禁止類推適用,但有利行為人則可。原則上不行,例外可以,但注意到了嗎? 有利行為人怎會構成(A)選項的"不得已"?選不出來還有刪去法,(B)~(D)相較於(A)是相對安全的選項,故予以刪除,就只剩(A)可以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