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任】評論
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第一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1.罪刑明確性,即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均須明確2.禁止溯及既往3.禁止類推適用,但有利行為人則可4.禁止以習慣法作為可罰性基礎
【Jyun Wei Jhu】評論
可是對行為人有利時..不是就可以適用類推-.-
【Jie Hsieh】評論
禁止類推適用,但有利行為人則可。原則上不行,例外可以,但注意到了嗎? 有利行為人怎會構成(A)選項的"不得已"?選不出來還有刪去法,(B)~(D)相較於(A)是相對安全的選項,故予以刪除,就只剩(A)可以選。
【戰國(剛錄取法警,休息會~】評論
眼睛自己刪除字,讀成刑法不得類推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