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關於分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指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B)因分包廠商並非得標廠商,故瑕疵擔保責任一概由得標廠商負擔
(C)得標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分包予其他廠商
(D)分包廠商並非採購契約之當事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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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條 (分包)I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稱分包者,謂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A對)II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民法第五百十三條之抵押權及第八百十六條因添附而生之請求權,及於得標廠商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III前項情形,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與得標廠商連帶負瑕疵擔保責任。(B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