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吉霸】評論
郵政法第17條,中華郵政公司報請交通部核定,將其發行之郵票廢止之,但應於一個月前公告,並停止該郵票售賣。持有廢止之郵票,自廢止之日起六個月內,得向中華郵政換取新票。
【g4010017】評論
數字自廢止之日起六個月內,得向中華郵政換取新票。
【relita0322】評論
廢一換廢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