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下列哪些事項?(甲)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乙)進行拆除作業時待拆物件之不良品汰換(丙)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丁)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A) 甲乙丙丁
(B) 甲乙丙
(C) 甲丙丁
(D) 乙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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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andyjia33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雇主應指派屋...

【用戶】candyjia33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雇主應指派屋...

【用戶】歐塔尼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營造設施規則18條指派屋頂作業主管於現場辦理下列事項:一、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二、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三、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四、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五、前二款未確認前,應管制勞工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六、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之設備及措施。汰換不良品規定,對於進行拆除作業之待拆物件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