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桃】評論
《新實務指引》指出。所謂「發展合宜實務」是幼教專業人員決定適合於孩子福祉及教育的決策結果,其決定應根據三方面的重要知識: 第一是根據一般兒童發展與學習的知識,以瞭解兒童發展學習的一般概念,知道對特定年齡層的孩子提供安全、健康、有吸引力、孩子有興趣、可達成的、以及有挑戰性的活動、教材、互動方式、或經驗。
【王俊琪】評論
為什麼不包含"性別"差異?是為了避免性別刻板印象嗎?
【Tzu-Ching Kao】評論
表二:DAP兩個版本的比較 初版(1987)修訂版(1997)定義「發展合宜實務」是指(1)年齡合宜性,和(2)個別差異合宜性「發展合宜實務」是指幼教專業人員根據三方面的重要知識,決定適合於孩子福祉及教育的決策過程和結果基礎知識以兒童發展知識為主三方面的重要知識: 兒童發展學習、個別特性及經驗、以及社會與文化環境的知識強調一般兒童發展特性一般兒童發展特性,個別兒童的獨特性,和社會文化的影響課程指引以年齡層區分(0-3, 3, 4-5, 5-8)以年齡層區分(嬰幼兒, 3-5, 6-8)課程關注重視課程實施的現狀重視課程決定的思考決策過程判斷準則用兩分法來判斷發展合宜或不合宜以教師做決定時所運用的知識來判斷其實務是否發展合宜資料來源:http://www1.nttu.edu.tw/shufang/%E8%AB%96%E6%96%87%E5%85%A8%E6%96%87/USACUR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