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期望及目的語對上級機關或首長(上行文):請 鑒核、請 核示、請 鑒察、請 鑒核備查、請 核備。對平行機關(平行文):請查照、請查照辦理、請查照見復、請查核辦理、請查照轉知。對下級機關(下行文):希 查照、希 查照轉告、希 辦理見復、希 轉行照辦。
【Nina Lin】評論
請問各位大大:請 查照見復是不是可以用在下行文嗎?9 公文「期望語」的選用,常與目的、行文層級有關。下列何者不恰當? (A)請求平行機關辦理,可用「希 照辦」 (B)陳請上級機關明示,可用「謹請 鑒核」 (C)要求下級機關答復,可用「請 查照見復」 (D)請受文機關轉知所屬,可用「請 轉行照辦」101年 司法五等 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9076Ans:a
【貼貼樂 ( ̄︶ ̄)↗】評論
文書處理手冊
【李逍遙】評論
◎下列公文用語中,使用不恰當的是: (A)市政府發文給區公所,自稱稱謂可用「本」 (B)市政府發文給區公所(下行文)之准駁語可用「應予不准」 (C)區公所發文給市政府(上行文)的期望及目的語可用「請 查照見復」✔ ☀「請 查照見復」➡【平行文】(D)區公所發文給民眾可直接用「臺端」作為稱呼對方的稱謂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