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特殊教育法規定,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之需要,得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延長修業年限,但以延長幾年為原則?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2448
統計:A(90),B(158),C(13),D(5),E(0)
用户評論
【李育芬】評論
第 八 條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一、國民中小學:二年。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五、大學:四年。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民國 103 年 04 月 14 日 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