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公務人員甲於任用後,因犯竊盜罪遭法院判決 5 年有期徒刑確定而尚未執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應如何處置?
(A)免職
(B)撤職
(C)資遣
(D)停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8 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款情事之一,或於任用時,有第一項第二款情事,業依國籍法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於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而未於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且無第二項情形者,應予免職。